過去多項研究都指出,人們遇上精神健康問題,只有少於25%的人會選擇尋求專業人士協助,其中一項重要原因,便是社會對精神健康污名化所引致。

        污名(Stigma)一字源於希臘,代表刺青,讓人一生留下羞辱的印記。污名亦表示不允許、排斥的意思,讓某些人不可享有一般人的待遇。

        記得以往舊式巴士,不知何解,大部份扶手都是裝在天花上,小時候,個子小,並非能經常找到扶手,只好紮著馬,祈求不要跌倒,所以大人們都著我要拖實他們,否則,巴士一個轉彎,我便會整個人𨄮倒在地。當時我心想,為何不把扶手安裝在低一點的位置,好讓我可以靠自己扶著,不用擔心跌倒,也不用怕被人取笑我個子小。

        所以,外在環境對個人的心理有著重大的影響。以往覺得扶手高,自己攀不上,是自己問題,會怪責自己為何個子小。但只要環境改變,在低一點的地方也安裝扶手,個子小的我也可牢牢地抓實,我便不會需再怪責自己的高度,可以開心地乘坐巴士。

社會是否有足夠的制度去保障每個人的身心健康?讓每個人也可以自由地、公平地、有尊嚴地、無需面對任何批評,能以平常心去接受精神健康服務,以保障個人的身心健康,這有賴社會是否能建構全面的精神健康友善政策,去保障每一個人可享有維護個人精神健康的權利。去除污名是現今社會提升人們精神健康的重要一步。

        污名可分為個人污名和社會污名。

個人污名與個人的成長經歷有關,當中家庭教育、學校教育、以及工作間的文化,都直接影響個人如何看待精神健康的需要。人很容易與他人比較,這似乎是一種天性,當見到別人較自己好,便會產生妒忌、自卑、內疚、和憤怒的情緒,當情緒沒有好好調適,這些積壓的情緒,往往影響個人的身心發展。若認為尋求幫助便是軟弱的表現,讓個人污名掩蓋內心的需要,便窒礙對精神健康的保障。

社會污名往往把被污名的人推至社會邊緣,不是隔絕他們,便是排斥他們,讓他們從社會大眾分出去。一個關愛的社會,需要致力保障社會內多元的需要,而精神健康更是每一個人、每一個年齡組別、每個階層都要面對的需要,就如一般健康一樣,同等需要關注。

要消除污名,有以下三方面的建議:

  1. 讓社會大眾、各階層、各年齡組別,對精神健康有正確的認識和態度,知道這是每一個人的基本需要。社會要在家庭教育、學校教育及工作間,設有制度,推行精神健康教育及友善措施,培養個人的身心健康發展。
  2. 增加與有精神健康親歷經驗的人士接觸,加深彼此的了解,建議可透過真人圖書館 (Human Library) ,多聽取對方的復元故事,或參與義工服務,接觸有精神健康需要的人士,透過親身接觸,可有效減低對精神健康的污名。
  3. 減少自我污名和社會污名的危害,鼓勵有需要時尋求專業人士協助,及早預防對精神健康的負面影響,讓精神健康成為日常生活可分享的議題 (Talk about mental health)。不少國家也響應精神健康的需要,積極向市民推廣精神健康訊息,透過電子傳媒、社交平台,談論保持精神健康的方法,以及減少歧見,建立共融多元的社會。

特別鳴謝:
捷成集團慈善基金 支持
資深社工 黃敏信先生

精神健康基金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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